国企、上市公司、金融机构不设监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督权
国企、上市公司、金融机构不设监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督权
入库时间:2025-01-07|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今天认真讨论一下2024年12月底密集出的治理大政策。

文件都不长,但均为大当量爆破。

政策1:上市公司不设监事会

12月27日,“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由证监会发布。对于国内5000多家A股,10000多家新三板上市公司而言,政策内容关键是一句话:

“上市公司应当在2026年1月1日前,按照《公司法》《实施规定》及证监会配套制度规则等规定,在公司章程中规定在董事会中设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不设监事会或者监事。”

这份文件同时也明确了,证券公司如果经营两种以上业务,也不设监事会。

虽然这个文件对于其他基金期货机构留了个口子,允许进行选择,但从基本价值取向看,可以总结一个基本结论,那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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