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认真讨论一下2024年12月底密集出的治理大政策。
文件都不长,但均为大当量爆破。
政策1:上市公司不设监事会
12月27日,“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由证监会发布。对于国内5000多家A股,10000多家新三板上市公司而言,政策内容关键是一句话:
“上市公司应当在2026年1月1日前,按照《公司法》《实施规定》及证监会配套制度规则等规定,在公司章程中规定在董事会中设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不设监事会或者监事。”
这份文件同时也明确了,证券公司如果经营两种以上业务,也不设监事会。
虽然这个文件对于其他基金期货机构留了个口子,允许进行选择,但从基本价值取向看,可以总结一个基本结论,那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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