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金〔2024〕15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财政部各地监管局,有关金融机构:
为加强财政货币政策协同,发挥财政贴息政策引导放大作用,进一步加力支持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关于实施设备更新贷款财政贴息政策的通知》(财金〔2024〕54号)、《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印发〈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发改环资〔2024〕1104号)等规定,现就设备更新贷款财政贴息政策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对于2024年3月7日前签订贷款合同、设备购置或更新改造服务采购合同,3月7日后发放的符合条件的设备更新贷款,纳入财政贴息政策支持范围。
二、延长设备更 ……